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2024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邀请招标公告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相关要求,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开展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下简称“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招标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聘2024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预算
1、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包含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子公司财务报表,下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审计说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如适用)、非经常性损益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如适用)。
3、根据证监会(含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随年报披露的其他相关报告。
本项目不设最高限价,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情况自行进行报价。
三、服务期限
合同一年一签,根据所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服务质量确定是否续聘下一年度的审计业务。
四、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人向不低于3家会计师事务所发出邀请。
五、投标方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具备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具备国家财政部及证监会批准的中国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证书或备案文件。
2、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3、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4、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的情况。
5、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其他规定。
六、评分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项目为综合评价情况,包括审计费用报价、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文件的方式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17:00前
2、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盖公章扫描件,不需纸质文件,统一发到指定邮箱。逾期送达视为无效。
3、递交邮箱:电子版投标书及相关资料发送至如下邮箱:fenghwa600615@163.com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电话:023-89067281
联系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横街2号附5号隆鑫国际写字楼22楼。
八、评审公示及地点
本次招标评审结果将于2024年9月24日在公司官网公示。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四年九月六日